收費原則》 |
| 替業主找到人且保證在職七天的服務,招募一人每次服務費用為3600元。 |
服務方式》 |
- 由百彥餐旅人力銀行協助業主做基本履歷條件篩選並協助邀約求職者前往面試的服務。
- 讓業主錄取到人且人選在職7天,為每次服務完成條件。
- 若業主沒錄取到求職者或錄取人7天內離職,百彥將繼續提供遞補人選一次。
- 再次未錄取到合適求職者,或遞補人選仍未滿7天內離職,則視為在職保證成效未達,進行辦理退費。
- 錄取人選報到起七日內因不適任遭解聘,業主方須以電子郵件或傳真乙份百彥推薦人選解聘說明書詳述解聘原因,若原因不歸責於百彥者,百彥不退費亦不再補供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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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方式》 |
- 業主須於錄取人選離職日起2日內以電話或傳真通知百彥餐旅人力銀行,以便執行補送人才服務。
- 百彥須於接到貴公司通知後14個工作日內,派送至多1至3名求職者前往與貴公司面談。
- 求職者之篩選條件與原招募需求相同,且貴公司不得轉聘雇至其他職務。
- 若百彥無法於收到通知後14個工作日內再次錄取到合適求職者,或補送人才次數已達上限但錄取人選仍離職,則視為在職保證成效未達,本次服務百彥將依剩餘之保證在職期間,則退費標準如下:
- 1)若正選及遞補的兩人都在職未滿 7個工作日,則全額退費並結案。
- 2)若正選及遞補的兩人其中一人有滿在職7個工作日,則退費1,000元並結案。
- 百彥提供職務說明表之符合人選履歷,業主必須於三日內與百彥確認是否面談或錄取,若經百彥電子郵件或傳真催促,在一週內仍無上述確認,百彥將視同結案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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